鐵檢加掛四分檢牌子,編製共110人
  新京報快訊 (記者劉洋)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正式成立並行使職能,編製共110人,新增了主任檢察官制度,目前首批10位主任檢察官已遴選完成。據介紹,按照中央政法委、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要求,在繼續保留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原名稱的基礎上,加掛“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的牌子,將該院組建為北京市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
  目前,北京市檢察機關共有4個分院,除第四分院外,其他的3個分院,均按照行政區劃劃分管轄範圍。其中,一分院的管轄範圍為石景山、海澱、門頭溝、昌平、延慶五個區縣,二分院的管轄範圍為東城、西城、丰台、大興、房山五區,三分院的管轄範圍為朝陽、通州、順義、平谷、懷柔、密雲六個區縣。新成立的第四分院將對部分檢察案件在北京市範圍內實行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第四分院管轄相關案件的時間節點為2014年12月30日。其中,管轄海關所屬公安機關偵查刑事案件的時間節點為2015年1月26日。
  為確保第四分院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由資深檢察官、法學專家、律師、組織人事部門代表等組成的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已於本月完成了首批10名主任檢察官的遴選工作。這些主任檢察官作為辦案組織的負責人,在檢察長授權內,依法獨立行使檢察辦案權等相關職權,對做出的案件處理決定承擔辦案責任。據介紹,主任檢察官制度凸顯了主任檢察官在辦案中的主體地位,將形成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管理有序的檢察權力運行機制,做到“誰辦理、誰決定、誰負責”。
  管轄範圍: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管轄以下案件:1.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監督案件;2.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跨地區重大民商事監督案件;3.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類訴訟監督案件;4.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跨地區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及關聯案件;5.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環境資源保護和食品藥品安全刑事一審案件,以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其他跨地區重大環境資源保護和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刑事一審案件;6.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發生在民航、公交、水運領域並由其所屬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一審案件;7.海關所屬公安機關偵查的刑事一審案件;8.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其他重大案件。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仍管轄涉鐵路運輸案件,業務領導關係和訴訟體系保持不變。
  辦公地址: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辦公場所為: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12號,郵政編碼為100040,舉報電話為12309。
  機構編製:
  在內設機構設置上,設刑事檢察、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等業務機構,以及1個行政機構(綜合辦公室)和2個司法輔助機構(司法服務辦公室和法警隊),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在編製數量上,第四分院編製110人,所需編製除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鐵路運輸分院現有的74人外,其餘從北京市檢察機關現有編製中調劑解決,不再新增編製。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分別按33%、52%、15%的比例編配。
(原標題:北京市四分檢今日成立 跨行政區域審案)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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