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11月27日,中寧縣恩和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他們發現一位來自湖北的流浪人員,已經8年沒和家人聯繫過了。通過民警多方聯繫,終於聯絡到他的家人,幫他與家人團聚。(本報11月28日15版)
   對於流浪人員而言,被送回家未必是最佳的選擇。雖說回家後確實能讓不少流浪者再續親情,但卻未必能真正解決這些街頭流浪者的困難,也許過不了多長時間,這些流浪者將再度回歸原來的處境,為了生存而“重出江湖”。
   因此,要解決流浪人員問題,就不能止於把他們送回家,而要從根本上解決他們的生存困境。作為弱勢群體,街頭流浪者一直沒能得到相應關註,儘管在特殊的日子里也偶有某些部門的送溫暖行動,但這樣的一陣風施惠無異於杯水車薪。當然,解決他們的生存問題,並不是要有關部門天天給這些流浪群體送錢送物,所謂“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財物之外,困難群眾更需要技術培訓、信息提供、幫助就業創業、教育醫療優惠等一套完備的幫扶機制,街頭流浪者需要的則更多。
   因此,有關部門應深入調研,多“慰”多“問”,真正瞭解他們的困難根源所在,幫助他們找到解決的對策。 劉雲海/浙江  (原標題:解決流浪問題不能止於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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