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兩位“代跑腿”學生為其他同學送快遞
  某校學生間“代跑腿”業務海報
  忘記拿作業的,需要往家裡運書的,要給異校同學送生日禮物的,想買批發市場里臺燈的,都可以花錢找同學代勞……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北京的中學內出現了同學之間的“代跑腿”業務,富學生、懶學生們只要支付幾元或十幾元小費,就有同學代其跑腿。
  對此,教育專家表示,中學生收費代跑腿,無形中在學生中間產生一種雇佣關係,這對於學生之間的同窗情誼,是一種倫理挑戰。
  調查
  同學之間“代跑腿”按里程算小費
  “這年頭混下來不容易……上食堂?要速度!搶籃筐?要速度!找舞伴兒?還是要速度!從你到我的距離,只差一個快遞!”北京一重點中學海報上的一行宣傳文字,下麵署名是北京X中第一黑社——快遞社。這是一個由學生自主成立的快遞社,但“業務”卻遠不止幫同學們送送快遞,學生們需要代勞的各式業務,他們都受理。忘記拿作業的,需要往家裡運書的,要給異校同學送生日禮物的,想買批發市場里臺燈的……這些都不是問題,只要給學生快遞社打電話,支付給“代跑腿”同學個位數到兩位數的小費,他們都會第一時間為同學效勞。
  高二學生孫辰(化名)和程文(化名)是“代跑腿”業務的發起人。周三下午,他們一放學就“上門”到學生會外聯部“取件”,取完幾張薄薄的外校邀請函後,騎上自行車一路狂奔,其中一位的任務是將快件派往匯文中學,另一位是派往北師大附中。在他們之前,有兩位快遞員早已出發,也各負責一個學校的派件。這一次“跑腿”服務,孫辰和程文等人將得到24元的“小費”。現在,兩個人的“代跑腿”業務已經吸引30多位學生參加,為全校學生“跑腿”。
  更有意思的是,跑腿的學生們還自己設定了送件規矩和價格,學生客戶還可以討價。包括二環以內收取大件5元,小件3元的起步價“跑腿”費,二環以外,則按照(環數-2)×起步價的方式計費。按照快遞社的要求,社員們只能通過自行車來送快件,所以大部分情況下快遞社只接距離近的單子,社員們按照派送地與自己家裡的距離來接快遞,哪個單子離自己家近就接哪個單。30多位社員都配有自己的自行車,派件時間基本在每天下午4點放學後和周末。
  10元錢可以讓同學跑回自家取練習冊
  北青報記者發現,學生“客戶”的需求各式各樣,最熱的是學生們的“快遞”,一些學生為了省時不費力,願意找人代勞跑個腿、偷個懶。除了送快遞,跑腿服務還經營著其他各式代勞業務,如有一項業務為代購外賣,“周一至周六(節假日除外)下午辦理麥當勞代買業務,請先付款,除食品本費外加5元大件運輸費。其他食品說明地址也可”。業務的牽頭學生介紹:“麥當勞的外賣費為8元,快遞社把這一費用降到5元。而且直接點麥當勞外賣的話是沒法送超值套餐的,但我們就可以做到。”
  孫辰曾經接到這樣一個服務單子,有位同學把練習冊落在了家裡,於是找到他們,花10元錢在放學和晚自習之間,讓他跑腿去家裡取練習冊。據孫辰介紹,諸如這樣的“懶人”求代“跑腿”的學生並不少見,有學生想購進性價比高的臺燈,拜托快遞社前往天逸市場“跑腿”;還有學生經營的咖啡屋,負責人也曾向快遞社“下單”,要求購進某指定地的實惠牛奶。另外,諸如代養植物、七夕節幫訂花、活動幫尋舞伴……不一而足。
  5個月收到六七十個懶學生訂單賺幾百元
  5個多月里,“代跑腿”的業務收到同學們六七十個訂單,最便宜的一單快遞費3元,最貴的30元。收取30元快遞費的派件任務是,將一位同學兩大箱約50斤左右的書送往門頭溝,“當時學校里男生宿舍拆了一個樓,住宿的人要麼選擇走讀,要麼先暫時在女生宿舍樓上擠著住,所以很多東西放不下,就有同學想把不用的書先放到門頭溝家裡去。就在一個周五晚上,為了送這兩箱書,我放了學就騎車載書出發了,還有一位社員給我做後臺指揮,但中間路線我很是陌生,一路繞來繞去,最後送到了晚上9點我才回到家。所以這一單收了同學30塊錢快遞費。”
  孫辰表示,“代跑腿”的業務已有幾百塊的收入,社長根據每位社員的送件業務量發放“工資”。對於“跑腿”費,跑腿的學生並不是筆筆都滿意,“有的社團同學比較摳門,讓我給10個學校送邀請函,就給10塊錢快遞費。”一位跑腿的同學不滿地說。
  專家觀點
  “代跑腿”挑戰同窗倫理
  對於學生成立“代跑腿”快遞社,教育專家們並不認同。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所副所長鄧希泉認為,學生根本不應該成立這樣的社團,即使社團可以給學生帶來一些鍛煉和實踐的意義,但並不能忽略它的本質是未成年人的一種市場行為,“未成年人不應該有這樣的市場行為,本身中學生就沒有自主的大額消費能力,何況自發組織這種市場行為。而且代跑腿對於學生的安全威脅性也大,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相對比較差,所以安全方面極需考慮。”除此之外,鄧希泉還認為,這樣的學生社團將在無形中形成學生間的雇佣關係,也可能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學生收費代跑腿,無形中在學生中間產生一種雇佣關係,這對於學生之間的同窗情誼,是一種倫理挑戰。另外,萬一在送快遞時發生什麼意外事故,學生‘雇主’也是有責任和麻煩的,那就很難處理了。”
  學生說法
  給跑腿費對我不是負擔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讓學生代跑腿的學生“客戶”各有動機。一般而言,代跑腿的學生們或者是由於家庭經濟條件一般,或者是父母管得嚴不給零花錢,而雇跑腿的“客戶”則或者家庭經濟條件優越,或者至少零花錢充裕。北青報記者採訪了一些購買“跑腿”服務的學生,有些學生表示純粹是出於好玩想嘗試一次讓同學服務,也有學生出於“義氣相挺”下單,為支持兄弟業務,但最多的學生是因為自己有點“懶”,願意花點小錢,省得自己奔波。代跑腿的學生對“客戶”的主觀判斷是:“找我們的人能不懶嗎?”一名學生對北青報記者說,找同學幫忙跑腿,比起校外的快遞公司,又便宜又方便,既然有同學願意乾,花點小錢何樂而不為。一名女生曾經找同學代送過三次生日禮物,她表示:“和初中許多好朋友分開了,高中不在一個學校,到生日的時候想送個禮物表示一下。我自己又很忙,就讓同學代跑腿,‘小費’也很便宜,沒多少錢。對大家來說,這點費用根本不是負擔。”
  這種用“小費”的方式讓同學幫自己跑腿,無形中形成了學生間的一種雇佣關係。對於這種同學關係是否有些“尷尬”,多數學生表示並沒有想這麼多,“就是讓同學幫個忙,然後挺辛苦的,給點小費意思一下。”
  學校看法
  怕學生耽誤學業不支持
  北青報記者瞭解到,雖然代跑腿業務在中學生中越來越普遍,但學校對此並不認同。在孫辰的學校,代跑腿的快遞社也被列為“黑社”,即未通過學校審批的“地下”學生社團,不為學校和老師承認。學校的老師也多次表示,出於學生安全性、怕耽誤學業等各方面的考慮,學校一直不允許這個快遞社成立。很多家長也不支持這樣的社團,但由於代跑腿的學生大多成績比較優異,加之行動比較隱蔽,所以才不被限制。
  本版文/本報記者 林艷 學通社記者 王玉涵
  攝影/本報記者 郝羿  (原標題:中學生雇同學“代跑腿”按里程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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